赠与协议书
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
张某年,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系北京××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街××小区××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系北京××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街××小区××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系北京××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街××小区××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张某年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乙方张某系甲方之子。兹就甲方赠与乙方(个人)款项4637863元用于乙方名下房屋解抵押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目的
为缓解乙方还贷压力,且考虑到乙方目前工作及收入状况,甲方自愿将自有储蓄4637863元(大写:肆佰陆拾叁万柒仟捌佰陆拾叁元)赠与给乙方,用于乙方归还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荷香街一号院首开香溪郡×号楼×单元101室(房产证号:×京房权证通第××号,下简称“首开香溪郡101室”)剩余贷款,乙方对此赠与明确表示接受。
第二条 赠与对象的特定性
2.1 本协议赠与款项,甲方仅赠与乙方一人,属于其个人专有,与张某配偶及受赠人之女无关;
2.2 考虑到赠与款项用于首开香溪郡101室剩余房贷的解抵押,该解抵押款项不视为乙方与其配偶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款项,与之相对应的增值不属于乙方与其配偶的共同财产。
第三条赠与款项的支付
甲方将于×年×月×日前将4637863元转账至乙方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通州潞河支行
户名:张某
账号:××××
第四条甲方赠与款项来源的合法性
甲方保证赠与款项来源的合法性,4637863元款项的主要来源包括:
4.1 工资、奖金及其他合法收入;
4.2 出售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号楼1001室房产所得款项。
第五条 专款专用及违约责任
5.1 乙方须保证在还贷账户收到赠与款项后,必须用于首开香溪郡101室房屋贷款的解抵押,不得挪用、挥霍或擅自转由其他用途;
5.2 乙方在收到赠与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联系贷款银行,与贷款银行及时商定办理解抵押手续事宜;
5.3 如乙方违反本条第5.1款及5.2 款之约定,除向甲方返还赠与款项外,另按照赠与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期限自乙方违约之日起直至甲方收到全部赠与款项之日止。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6.1本协议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6.2 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协议文本、效力、生效起算时间点
7.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且赠与款项支付至受赠人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